在燈飾領域,擁有外觀設計專利的企業經常都是“贏了官司,卻虧了錢”,侵犯外觀設計專利一般獲賠額度在5萬元左右,但每款流行產品的設計費用卻超過10萬元,對侵權仿冒者這么低的賠償,最終還是維權者吃虧。而這也成為了當前許多行業面臨的共性難題。
在燈飾涉及領域,擁有外觀設計專利的企業經常被侵犯外觀設計專利。但每款產品的設計費高昂,甚至超過官司的獲配合度一倍之多。對侵權者的第賠償,最終吃虧的還是維權者,而這也變成了許多制造產業面臨的難題。
位于中山的松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發現了近百家企業在仿造其生產的專利產品,甚至某些行業巨頭都有參與其中,5年來松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在企業專利和維護費上已經高達200萬。
松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每年的產值在2億左右,用戶研發照明外觀設計的費用也超過了200余萬元;目前,據了解,松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的照明外觀設計已經超過1000項,還有許多正在申請的發明專利,隨著企業的快速成長,專利的侵權問題也不斷的出現。
而有一家燈飾企業就維權成本算了一筆賬,如果一盞燈的批發價是1000元,該燈飾的利潤能達到30%,則每盞燈可以賺取300元,那么,倘若維權成本是5萬元,他只要銷售167盞燈,就可以賺回賠償費用。也就是說,他只要接到一筆較大的訂單,就可以抵消這筆費用。
據了解,目前燈飾的利潤大部分來源于設計。而開發、設計一個外觀專利,除了需要投入人力和時間,根據外觀的復雜程度,僅經濟成本都要花費5000元到8萬元不等。申請專利后,如果是別的企業希望合法使用松偉照明的專利進行生產,平均生產一件產品大概要支付1萬元的費用。
但是如果別的企業通過抄襲專利進行生產,一方面可以在不投入開發、設計等成本的情況下獲取利潤;另一方面即使是被起訴并敗訴了,外觀專利的案件一般也只需支付3萬元到5萬元間的侵權賠償,相比起其通過侵權好產品獲得的利潤來說非常少。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市委副書記、中山市市長陳良賢在參加廣東代表團審議時建議,就該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解決專利法修改程序慢的問題,快速提高企業獲得專利法,避免法律上的糾紛。
2.加大對創新、知識產權的支持力度,在融資稅收方面,支持企業原創。
3.從法律層面加強對電商專利的保護。
4.建立快速維權中心,對外觀設計等等進行快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