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款汽車車燈設計告訴你哪些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
作者:來設計
2018-05-172018-05-17

車燈就像一輛車的眼睛,不僅影響著整體車型的設計風格,而且從某個角度上看也是判斷車漂亮與否的決定性因素。那么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來欣賞一下下面這組照片先吧!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04.png


同樣型號的梅賽德斯-奔馳 E級(W 123)這兩輛車,上面是歐規車,下面是美規車,可以看出車燈的設計方面具有非常明顯的區別,然而你認為哪個會更好看一些呢?


如果認真看久了的話,就會發現歐規車的車燈比美規車燈好看得不止一點半點,而這種明顯的區別正是由于美國的法律造成的。美國是一個法律至上的國家,萬事萬物都有法律,因此對行車安全至關重要的車燈設計也同樣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二戰后,美國經濟的轉型發展使得歐洲車大量進入美國市場銷售,同時為了適應美國法律法規而對歐洲車進行了改進,所以才有了美規車的說法。


美國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第108條規定是目前控制美國市場汽車大燈造型設計的幕后黑手。1939年,通用公司發明了封閉式光束大燈,1940年,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宣布凍結汽車大燈技術,規定所有的汽車只能使用形狀是7英寸的圓形車燈,這也是當時全世界車燈設計的發展趨勢,但反空氣動力學的車燈設計卻讓日后世界汽車大燈的發展舉步維艱。


下面這張照片就是1939年,通用汽車推出7英寸的“封閉式光束”前大燈,其密封性較好,不易污染,因此延長了前大燈的使用壽命,同時確保了燈光的亮度。但只要燈絲斷掉,整個大燈就都要廢棄了,所以它的致命缺點也顯而易見。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631.png

?

接著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當年你死我活的三巨頭有著“共同的眼睛”。感受一下它的車燈設計風格帶來的整體車型的效果。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687.png

?

1957年卡迪拉克、克萊斯勒、納什推動了一項新法律的通過,聯邦政府允許了四個5 3/4英寸圓燈的設計,因此很多美國品牌公司都迫不及待采用了新通過的大燈組合。


例如56款與57款紐約客的車燈設計組合整體展示圖: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794.png

?

再者57款與58款黃金國的大燈設計組合效果圖: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820.png

?

還有57款與58款雷鳥的設計效果: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840.png

?

與此同時已經在歐洲已經流行起來的矩形車燈在美國卻是寸步難行啊,原因就在于此車燈在美國還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屬于非法的。最典型的是例子是奔馳的全系車型。所以銷往美國的歐洲車不得不入鄉隨俗,把其車燈設計轉化為雙圓燈,或者轉化為四圓燈,這陣勢真的是要逼死歐洲車的節奏??!


例如美規奔馳SL級(W 113)與S級(W 111)的大燈都是受美國法律的逼迫由矩形改為雙圓燈和四圓燈的設計方向。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033.png

?

大家千萬不要覺得這是車廠為了增加銷量而做出的一點妥協,因為法律的逆向運行改變了全球汽車品牌公司的大燈設計方向,從而改變了整車的外觀設計。因此也有這么一說法:不是設計師在設計大燈,而是法律在設計大燈??!這種影響威力在美國尤為明顯。今天你可以在57款和58款克爾維特間隨性的說“我喜歡四眼的58款”,但如果當時的法律不允許通過的話,你就沒有什么選擇可言了。況且在1957年之前,估計也沒有多少人幻想過去駕駛一輛四眼的克爾維特吧!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248.png

?

1968年美國聯邦又接著頒布了汽車設備安全法規,更讓人覺得無法接受的是新規定更為苛刻了。除了規定已有的兩種車燈組合被法律允許外,同時規定大燈前面不能有任何遮擋物或裝飾品,問題就來了,這就讓人很尷尬了是吧!


什么才算是遮擋物或裝飾品呢?比如雪鐵龍DS21,與車身相稱的流線型燈罩看上去就非常美觀了,但是美國法律就是不允許??!你能則么辦,就只能把燈罩去掉唄,從而使車的風阻變得更大了。這些法規不僅讓車商們苦不堪言、同時也讓車主們怨聲載道。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468.png

?

因此為了適應美國法規,在1968年美洲虎E-Type S1將原有的燈罩推出的S2取消了,此舉導致全球范圍內的S2以及之后的S3都受到牽連,讓車燈設計背這個禍,致使設計倒退了。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558.png

?

由于車主們對反空氣動力學大燈的抱怨越來越大,致使汽車大燈中的隱藏式大燈在60年代迅速流行發展擴大。


1962年的蓮花Elan是第一款為規避風阻而采用隱藏式大燈的車型。這種設計非常地巧妙,為什么會這樣說呢?是因為這個大燈不用時可以翻轉回光滑的曲面,從而減小圓形立燈帶來的空氣阻力,而且也方便車主隨時可以彈出的7英寸圓形大燈,同時這種設計也符合美國法規。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736.png

?

為什么會有“墻內開花墻外香”的說法?這還要從1963年說起,克爾維特C2的隱藏式大燈在空氣動力學的重災區——美國引起轟動,因而引起其它品牌紛紛效仿,掀起了設計隱藏式大燈的風潮。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827.png

?

把隱藏式大燈設計在道奇Charger這種垂直車頭的車上,顯然更得到大家的青睞。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869.png


下面這三款車分別是別克里維埃拉、林肯大陸馬克、道奇摩納哥: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901.png

?

然而跳燈的作用在法拉利365 GTB這種注重空氣動力造型的超級跑車上表現得更加明顯。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1946.png

?

我們又說回到雙圓燈和四圓燈先吧,這種局限一直持續到1974年。我們可以試想一下,由于很多歐洲品牌最大的出口市場是美國,因此有關大燈的法規必將會牽制到無數的歐洲汽車設計。如果不是因為矩形大燈遲遲不被美國法律允許,其實很多美國品牌公司握著矩形大燈設計已經憋了很多年了。如果不是因為美國法律的限制的話,寶馬、美洲虎、勞斯萊斯這些以圓燈作為家族設計的品牌會不會早就改用歐洲流行的矩形車燈了呢,而去丟棄從今天的角度看來的傳統呢?然而這只是一個假設性問題,假設沒有這個限制車燈設計會朝著哪個方向發展。


舉個例子,寶馬E3于1968年推出,當時這款車要是想賣到美國只有兩個選擇:車燈設計成雙眼或四眼;直到1994年生產的E32,車燈設計依舊是5 3/4英寸的圓形車燈。其實1994年的車燈在1957年就已經設計好了,但是四眼設計看上去并不是自愿的。所有說,如果沒有法規強制,寶馬的設計會在50年前走向何方?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345.png

?

美洲虎XJ系列是自1968年至2003年的美規車型中,車燈尺寸完全一樣。所以說在強制性的法律面前,妥協就是對傳統最好的解析。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410.png

?

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在1974年通過的矩形大燈上顯得非常精辟,因為矩形大燈照樣是有尺寸限制的,規定大燈由兩個7.5 x 5.6英寸的矩形取代之前的兩個7英寸圓燈,或四個6.5 x 3.9英寸的矩形取代之前的四個5 3/4英寸圓燈。因此相同的尺寸就很難在設計上做出較大的區別,所以那個年代的美國車在非車迷眼中根本沒有什么區別的。


74款與75款帝威?:矩形車燈的出現,只有通用公司最為積極,但福特和克萊斯勒對此卻反應平淡,而歐洲車廠干脆不當一回事。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636.png

?

大部分銷售到美國的歐洲車都是繼續使用雙圓燈或四圓燈設計,而沒有考慮選擇尺寸死板的矩形大燈。


例如美洲虎XJS在銷售到美國時改為的四圓燈: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707.png

?

也會你會問那奧迪和沃爾沃采取什么樣的方案呢,其實奧迪和沃爾沃采取的方案與奔馳類似的。


我們來對比一下奧迪100與美國市場的奧迪5000的車燈設計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783.png

?

同樣地來看一下歐洲與美國的沃爾沃244: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806.png

?

而勞斯萊斯銀刺則是少數選用四方燈的歐洲車: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830.png

?

這兩款74款道奇摩納哥與77款奔馳 450 SEL 6.9,你能看出什么來嗎?其實這兩款車的大燈是一樣的,而奔馳大燈圓形之外的部分只是裝飾而已。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905.png

?

再看寶馬7系(E23)與勞斯萊斯銀刺,你會發現其實這兩款車的真正亮點同樣是對法律的妥協。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2952.png

?

1974年的另一條新規讓隱藏式大燈中的跳燈大放光彩,因此也成為了跑車們打法律擦邊球的利器。眾所周知,跑車車身低矮,因此多數跑車的大燈無法達到美國新要求的24英寸最低高度,然而將隱藏式大燈設在車頭頂部跳起后正好可以增加大燈高度,從而解決了這個難題,顯然這是個皆大歡喜的設計啊!


而法拉利308 GTB與凱旋TR-7的跳燈,都為降低車身爭取了機會。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127.png

?

但是MGB這樣的小車就沒有它們那么幸運了,為達到1974年規定的大燈最低高度,MGB不得不將底盤墊高了1英寸,為了合法也只能犧牲美感了。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198.png

?

雖然跳燈可以隱藏不用了,但法拉利和蘭博基尼里面的大燈造型還是必須要遵守美國標準的,因為它們的眼睛睜開后是一樣的。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257.png

?

當掌握跳燈這一技術的人增多了,必然會導致品牌識別度的降低。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289.png

?

此外,80年代初市場上幾乎所有的美國車都采用同樣尺寸的四方燈,車燈同質化也加劇了品牌識別度降低的局面。


卡迪拉克帝威與福特LTD的對比: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360.png

?

林肯大陸與克萊斯勒男爵的PK: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378.png

?

1983年,美國汽車大燈法規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而福特公司于1981年遞交的請愿書獲得了通過,激動人心的是死守44年的老舊法律終于被推翻了,致使復合型大燈在美國獲得了釋放。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467.png

?

1984款林肯大陸馬克VII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款采用復合大燈的汽車,根據福特的建議,聯邦法律同意了使用聚碳酸酯鏡片和橫向燈絲燈泡組集成為大燈總成,塑料大燈外殼得到迅速的普及。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557.png

?

對比通用就比較消極了,那款老式大燈仍然還在繼續使用。


1985年推出的奔馳E級(W 124)成為1984年法案的第一批歐洲受益者,美規車首次擺脫了圓燈的困擾,而且其造型和歐規車相比有了新的區別。雖然封閉式光束大燈還是必備的,但是歐洲車型上的H4鹵素燈泡在美國還沒有獲準使用。所以現在的美規大燈可以在外觀上和歐規車做到相近,但換湯不換藥其實質還是一個套著塑料框的封閉式光束大燈。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748.png

?

美規大燈在奔馳S級(W 126)上的進化過程中,雖然不再采用強制尺寸的燈具,但必須還是要用到塑料外框的。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803.png

?

相比通用,捷達就非常幸運啦!MK1雖然還是四方燈,但到了MK2時恰好是1984年的美國頒布新法規。同時由于歐規大燈本身就是非組合式,可以直接改造成封閉式光束,最終美規和歐規大燈在外觀上就沒有區別了。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905.png

?

再舉個大家耳熟的例子,美國市場上的大眾量子(亦稱寬騰) 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桑塔納,最早是采用四方燈的,但1985年改款的車燈恢復成歐洲造型,但卻顛倒了前照燈與霧燈的位置。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3992.png

?

最具代表性的決定性變化發生在1992年。


這年,美國準許歐洲通行的H4鹵素燈泡在車燈上使用,看似小小的燈泡卻能改變一款車的車燈造型。美規車的大燈可以采用與歐規車相同的原理,不再采用封閉式光束,以燈罩作為鏡頭,大燈造型在美國徹底得到了真正的自由。


奔馳最后一款R 129 SL級受美國法規約束的大燈和第一款W 140 S級不受約束的大燈,其中W 140大燈的外觀與歐規車是一樣的,而R 129卻依舊包著塑料框。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4199.png

?

大燈進入自由時代后,擁護各圓燈的品牌都分道揚鑣了。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4227.png

?

另一方面,隨著流線型大燈獲得自由,跳燈好像就失去了它的存在意義,之后逐漸從汽車設計上退出了。


跳燈衰落的同時意味著大燈在美國進入了自由時代,因此各品牌跑車紛紛將跳燈改為明燈。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4317.png

?

2004年,最后一款有跳燈設計的汽車克爾維特C5停產,預示著跳燈永遠告別了汽車設計。


跳燈的流行與衰落,美國的大燈法規功不可沒。從時代的發展來看,跳燈好像只是一個功利性設計,但不可否認的是它卻成為了幾代車的設計象征。也許在不知道它功用的人看來,跳燈只是很酷而已,而如今得知跳燈因法律而流行,又因法律而沒落,大家是不是有些感傷呢?


縱觀車燈的發展歷史長河,其它車燈的命途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從一元到多元的發展來看,四眼造型在自由時代也終將會失寵的。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4543.png

?

大家看一下最后這張圖,是911系列前三代車的拼合(901/G-Series/964),?三輛車的車燈搭配得天衣無縫,但有人卻因此批評保時捷的守舊,堅持傳統的人卻對此傳統津津樂道。


別總說汽車車燈設計不好看,事實卻是被法律捆綁影響--黃金蘭4635.png

?

這不變的7英寸車燈,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事實卻是殘酷法律的捆綁。美國法律對汽車設計所做的傷害,就像強行給沒有近視的小孩子戴眼鏡,結果成為一種習慣(傳統)后,再也改不掉了。


我們一開始就沉迷于一系列為美國法律服務的車燈設計,致使我們單純地以為是車燈設計惹的禍,殊不知是,卻是美國法律阻礙了車燈設計的發展!


相關案例